各党总支、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公务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2016年龙岩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龙治市办〔2016〕5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试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学习、考试的时间安排
1.学习时间:9月20日前
本次学习、考试主要以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各学法考试对象可以登陆“龙岩普法网”网站,点击“龙岩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窗口,自行学习学法考试学习资料和练习题。同时,请各部门(单位)于9月13日前派专人到办公楼6楼党委工作部(二)领取《龙岩市公职人员学法读本》,供学法考试对象传阅。
各学法考试对象可登陆“龙岩普法网”,点击“学法考试”,自行下载《龙岩市公职人员学法读本》的电子版本和相关的练习题。
2.学法考试时间
9月21日~11月20日,在网络上进行。
三、学法考试的内容
201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为: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党纪党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统计法 、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工会法、消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水文条例、公证法、福建省禁毒条例及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
四、学法考试的程序
1.登陆“龙岩普法网”网站:http://www.lypf.gov.cn/,点击“龙岩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窗口,进入“龙岩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市直学校——考生界面输入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点击“yl23455永利”及“考生本人职级”进入考试,按提示答题;
2.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完成后点击“交卷”,由电脑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可再次登陆重考。
3.考试题型: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5分)和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总分为100分。
五、有关要求
1.拟按上级组织人事等部门规定,学法考试结果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及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凡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应参加集中补考;缺考或补考不及格者,2016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请各党总支、部门、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在职在编教职工并组织好学法考试工作,各系(部)由党总支负责。11月15日前将《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黄京同志处(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303379904@qq.com)。
附件: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登记表
党委工作部 人事处
2016年9月8日
附件:
2016年度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情况
登记表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11月15日前如实填好此表,报送人事处黄京同志处。“职级”填“处级”或“科级及以下”。
抄送:院领导。
中共yl23455永利党委工作部 201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