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门、单位:
现将龙岩市委《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蹲点的通知》(岩委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贯彻传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化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2015年开始从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干部参加为期一年的驻村蹲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我院拟选派1名驻村蹲点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市、县(市、区)直机关干部(含参公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公安部门执法勤务类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不含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市一级选派处级及以下干部,县(市、区)一级选派科级及以下干部。
二、条件
处级干部年龄不限,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驻村蹲点,组织上拟重点培养使用的干部优先选派。
三、各党总支、部门、单位迅速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踊跃报名,推荐干部名单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前报送党委工作部林华英同志处。
附件: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蹲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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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