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评聘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院201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二、评聘要求
(一)评聘条件原则上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晋升或转聘人员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评聘条件
(一)教师系列
获得学士学位,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实验技术系列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助理实验师:1.基本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2.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3.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三)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
获得硕士学位,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3-6个月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该岗位工作职责,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高校工作三年以上,经考察,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
1.熟悉教育改革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和方针、政策,基本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在高、中级人员指导下,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或写出调查报告。起草一般性的文件和工作总结,独立处理日常一般性工作。
四、提交材料
(一)《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机关工勤)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考核表》一式2份,16K纸双面打印;
(二)《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教师系列本科学历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实验技术系列大专学历者须根据自身工作实践,提交实验方案或实验报告一份;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系列大专学历者须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一份。
(六)个人2寸彩照一张;
(七)申报时间:请申报人员于3月12日(本周四)上午9:00将材料交至人事处,请勿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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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