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遴选后拟推荐的作品,我委将通知有关高校于2018年11月9日前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彩云、修德茂,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6,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安排,着力推广一批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力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强化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切实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
每年择优推广一批由高校师生原创的优秀文化作品,切实推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持续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
三、支持范围
高校师生原创的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类型的校园文化作品。
四、推广形式
教育部针对纳入“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校园文化作品,组织专家制定演出标准,加强培训指导,进行加工打磨,推动作品的推广和传播,因地制宜打造各地各高校的“落地版”;通过资助出版、作品研讨、艺术化深度开发等形式,扩大作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五、推荐办法
1. 根据工作安排,实行2018年、2019年两个年度的合并推荐遴选。
2. 各地各高校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作品推荐。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推荐。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所属地方高校作品,本地高校30所以下的每年限推荐2项,31—70所的每年限推荐3项,超过70所的每年限推荐4项。原则上每校每年限推荐1项。
3.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及各高校党委对所推荐作品进行把关。
六、申报材料
1. 申报高校于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9日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作品推荐书》以及推荐作品的音视频、节目单、总/分谱、剧本(文案)或整体构思、导演(编导)阐述等支撑材料。
2.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对本地所属高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工作平台在线生成各项材料汇总表。
3. 推荐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同时寄送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邮编:100816。
七、遴选推广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遴选若干优秀作品,给予一定推广工作经费支持。
2. 各地各高校要对入选作品的创作排演、推广展示给予重点扶持、跟踪指导、考核评估,并定期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报送创排推广和考核评估情况。
3.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加大对入选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有效扩大精品推广行动的社会影响。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
邓 杨 010-66096915 王 迅 010-66097156
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西绕加措 010-58581696 18500991212
赵 海 鹏 010-58556655 15845655566
附件:1.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作品推荐书
2.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管理办法(试行)
3. 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名单
4.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8年10月18 日
附件1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
作品推荐书
推荐高校
作品类型
作品名称
填报日期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制
2018年10月
填 表 说 明
一、请如实填写《推荐书》。填写前须仔细阅读通知和管理办法(试行)。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二、作品类型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
三、所填写内容可附页。如有支撑材料,请按表格的顺序装订好作为附件附后。
四、《推荐书》采用A4规格页面,左侧装订。
五、凡递交的《推荐书》及支撑材料概不退还。
一、作品基本信息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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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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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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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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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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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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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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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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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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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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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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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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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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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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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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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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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年 月 |
作品梗概、构思方案或结构框架简介(可附页) |
二、作品前期基础
2-1已开展情况(可附页)
2-2作品特色(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的育人特色、品牌特色、成果特色以及创新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
2-3育人实效(可附页)
主要包括师生满意度、受教育效果,媒体、同行评价情况,作品所获荣誉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
2-4推广价值(可附页)
主要包括与文化育人相结合的典型案例、育人模式、育人经验等的推广应用、示范引领价值。 |
三、作品推广计划
3-1推广目标(可附页)
主要包括在育人品牌创建、推广转化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
3-2推广方案(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推广转化的工作思路、建设规划、实施步骤、推进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
四、条件保障(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推荐高校在政策、经费、平台、人员、硬件设备等方面所提供的支持。 |
五、推荐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推荐、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推荐、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无需填写此栏。)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实现“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加强和规范推广作品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坚定文化自信和育人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强化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切实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第二章 作品类别与推荐
第三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每年择优推广一批由高校师生原创的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类型的优秀校园文化作品,切实推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持续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
第四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推荐遴选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五条 推荐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创性。推荐作品应为高校师生自主创作生产的、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较为成熟的校园文化作品。
2. 思想性。推荐作品应聚焦时代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 导向性。推荐作品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导向,切实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师生心理特点,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效。
4. 艺术性。推荐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手法多样,情感真挚,符合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审美需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艺术地呈现、传达、叙述、演绎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价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蕴和美学品位,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5. 创新性。坚持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理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
6. 推广性。推荐作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较高的推广价值,能够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形成较好品牌形象和成熟的文化育人模式,能够引领社会风尚,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第六条 各高等学校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作品推荐。
1. 作品应以工作团队形式推荐,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作品推广相关工作。
2. 推荐高校需填写作品推荐书,提交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包括明确工作团队、前期基础、推广计划、实施步骤、条件保障等内容,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作品的音视频、剧本(文案)、总/分谱、整体构思、导演(编导)阐述等相关资料。
3. 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推荐。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所属地方高校作品。原则上每校每年限推荐1项。
4.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及各高校党委对推荐作品进行把关。
第三章 作品遴选与支持
第七条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质量优先、彰显特色”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
1. 坚持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相统一,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宁缺毋滥。
2. 实行第三方评价,建立并不断更新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进行集中遴选,择优选出拟推广作品。
3. 对拟推广作品名单进行公示后,正式下达通知。
第八条 每年遴选若干“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每项作品给予一定的推广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作品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配套。
1. 推广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作品无关的开支。
2. 负责人在学校财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支配和使用推广经费,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3. 推广经费主要用于:作品的深度开发与制作,人员培训与演出,工作交流与研讨,宣传展示与转化等。
第九条 教育部针对纳入“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校园文化作品,组织专家制定演出标准,加强培训指导,进行加工打磨,推动作品的推广和传播,因地制宜打造各地各高校的“落地版”;通过资助出版、作品研讨、艺术化深度开发等形式,扩大作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第四章 作品管理与验收
第十条 作品推广周期为2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第一年作品所在高校应按推荐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作品推广工作验收的依据。对于没有实质性进度、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推广作品,将通报批评,责成整改直至撤销。推广周期内,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不定期组织专家对作品推广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销处理:
1. 经专家组评估,作品所在高校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作品负责人或作品名称和基本内容。
3. 作品推广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的任务,2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2次验收均未通过。
4. 作品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
5. 在申请验收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凡被撤销的推广作品,将进行公示并通报学校党委,追回推广经费,作品所在高校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本计划的作品推荐。
第十二条 推广作品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推广计划,确需变更时须履行报批手续,作品所在高校在审查变更时应严格把关。推广作品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超过6个月,一项作品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延期申请须经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推广周期结束后进行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1. 负责人须填写验收表,将作品推广情况形成推广成果报告,并提供支撑说明材料。验收材料经所在高校党委和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报送。
2. 对通过验收的推广作品,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布,并颁发证明。
3. 推广作品验收后,作品所在高校仍需不断优化完善,并持续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科学合理的推广成果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价值。推广作品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作品予以通报表扬;对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作品,视完成情况可以予以一次延期修正,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延期修正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一律做撤销处理。
第十五条 成立“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工作联盟”,吸纳相关高校加入,强化创作协同、工作协同和研究协同,推动高校积极参与文化作品创作、评选、指导、推广、交流、展示等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六条 鼓励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将推广作品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扶持作品的演出推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附件3
一、部分其他部委属高校名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外交学院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体育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中华女子学院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大连民族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华侨大学 |
中南民族大学 |
暨南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二、部省合建高校名单
河北大学 |
山西大学 |
内蒙古大学 |
南昌大学 |
郑州大学 |
广西大学 |
海南大学 |
贵州大学 |
云南大学 |
西藏大学 |
青海大学 |
宁夏大学 |
新疆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附件4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高校思政网)是由教育部主管主办,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性门户网站,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网络主阵地。
一、平台登录
高校思政网网址是:www.sizhengwang.cn。点击网站首页“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图片按钮,即可登录。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均已设置专门账号和密码,可联系高校思政网工作人员获取。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收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使用“宣传教育工作”账号登录系统,在工作通知页面为本地所属高校(不含本地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设置在线填报账号(可批量导入),系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校填报人员。
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党委收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使用“党办”账号登录系统,在工作通知页面为承担本项目的有关部门设置在线填报账号,系统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填报人员。
注:在线添加的账号应为具体工作人员的手机号。
二、填报流程
1.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登录系统后,在网页“工作区”可看到工作通知;点击右侧“添加填报人员信息”按钮,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添加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手机号码,以便开通填报权限。
2. 具体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使用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并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作品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作品《推荐书》和有关支撑材料。《推荐书》以Word或PDF格式上传。
3.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部委属各高校党委、部省合建高校党委对所属高校、部门填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即为正式提交。
4. 本计划在“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的在线填报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0:00至2018年11月9日22:00。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注意事项
1.各地各高校有关部门应尽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在线填报工作,并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
2. 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首次使用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应尽快绑定本人手机号码,并修改初始密码。绑定手机号后,可使用手机号登录。若工作人员变更,应及时解绑原手机号码,并绑定新手机号码、设定新密码。
3.推荐信息及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更改,请认真填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杨 璐 遥 010-58582384 13810921049
西绕加措 010-58581696 18500991212
程 曦 010-58581032 15996312164
赵 海 鹏 010-58556655 1584565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