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3 阅读:
全院教职工:
我院于2016年1月10日收回游泳池,并办理了相关资产及设备的移交手续,为了发挥游泳池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更好地管理游泳池。现在向广大教职工征求游泳池运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建议,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相关办法和建议以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形式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mygyzcc@163.com,联系电话:2777831。如方案采用即给予适当奖励。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上一条: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