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岩委组通〔2013〕96号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部分骨干人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新区(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六批援疆干部部分骨干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5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六批援疆干部部分骨干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共呼图壁县委员会副书记人选1名。
二、条件要求
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统揽全局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善于做群众工作。同时,熟悉工业经济,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现任处级干部,平级选派进疆工作,在疆工作时间一般为3年。
三、干部管理
援疆干部在疆期间,由我市和新疆昌吉州共同管理,以新疆昌吉州管理为主,按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组通〔2012〕79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干部有关待遇的意见》(闽委办〔2010〕10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确定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选派要求和条件,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由推荐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2)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按1:3比例组织推荐人选到市级医院体检;(3)对体检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4)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并与省委组织部沟通;(5)将初步人选提交市委研究,确定后正式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干部援疆是中央为推进新疆科学发展、民族团结、长治久安采取的重要举措,援疆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单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援疆干部部分骨干人员选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推荐出来,以实际行动支持援疆工作。
请于2013年8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随附电子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2323162、2999086(传真)。
附件:第六批援疆干部推荐人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8日